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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3937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发布者:jiangtao
    2017-09-12 10:09:07   转载

    哈明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涉农资金使用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高度重视三农工作。2002年以来,国家相继出台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等农业四补贴政策,以及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等一系列补贴政策,初步形成了以促进粮食生产为主要目标,以直补农民为主要方式,以生产补贴、价格支持、金融补贴、生态补偿等为主要内容,广覆盖、低标准的农业补贴政策架构。十多年来,补贴政策从无到有,资金规模逐年增加,惠及广大农民,对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中央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内容和推动农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充分体现了中央重中之重的要求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

    随着农业农村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现行农业补贴政策在实施中也出现了政策效应递减、激励效应弱化等问题,有必要进行调整完善。近年来,财政部、农业部不断改革完善农业补贴制度,在保持相关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基础上,以农业三项补贴改革为重点,调整部分存量资金和新增补贴资金向各类适度规模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优化支出方向,提升政策效能,综合运用财政税收政策、基础设施建设、金融信贷保险服务等多种政策工具,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规模经营水平、完善利益分享机制,更好发挥带动农民进入市场、增加收入、建设现代农业的引领作用。但同时也要看到,以普通农户为主的家庭经营仍是当前农业的基本经营方式。在农业补贴政策改革完善中,我们一方面将支持对象由千家万户的普惠制支持向既注重千家万户又注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普惠制加特惠制支持转变,另一方面加快培育各类农业服务组织,大力开展面向广大农户的农业生产性服务,将一家一户小生产融入到农业现代化大生产之中,构建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实现农户生产与现代生产要素的有机结合,提升农业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增强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部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部财务司 010—59192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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