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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昌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新生入学公告

    信息发布者:jiangtao
    2018-08-20 10:22:46   转载

    【都昌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新生入学及其它年级转学相关事宜公告】


    根据县人民政府2018年7月12日发布的《都昌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超大班额化解及招生转学相关事宜公告》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际情况,经县教育优育研究决定,对都昌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新生及其它年级转学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学条件


    (一)实验小学、天宇小学、县城三小、县城五小、鄱湖学校

    1、小学一年级招生:按就近划片招生原则,招收本片区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年满六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①本人及父母(或一方)均属县城户口(必须2018年3月1日前的县城户口且在同一本户口簿上);②本人及父母均无县城户口,但在县城购买合法居住房屋(有县城城区内房产证或政府安排的保障性住房并可提供三个月以上水电费发票);③父母工作调动有县委组织部或人社部门出具的介绍信。

    2、其它年级转学: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其它年级学生到招生片区所在学校按流程申请转学。


    (二)、思源实验学校


    1、小学一年级招生:招收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其父母为进城入园务工人员或进城创业人员的适龄儿童。进城入园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供家庭户口簿、单位用工合同(相关材料由县工业园管委会和县教育体育局共同审核把关);进城创业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供家庭户口簿、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相关证件原件(相关材料由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教育体育局共同审核把关)。

    2、其它年级转学:符合以上条件的二年级至八年级学生到思源实验学校按流程申请转学,九年级学生到鄱湖学校按流程申请转学。


    二、报名流程


    1、8月20日—23日,各学校安排人员收集中小学新生入学及转学证明材料,并填写《都昌县小学新生入学审核登记表》、《都昌县转学申请表》。

    2、8月24日—27日,由教育体育局牵头,会同房管局、公安局、工业园管委会、市场质量与监督管理局等相关单位到各校进行材料审核,如符合要求的,相关部门审核人员在《小学新生入学审核登记表》及《转学申请表》上签字,再由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3、8月28日—30日,学校对符合要求的新生及转学名单进行公示,家长到张榜公示指定的报名负责人处报到注册,领取相关证明材料。

    4、学校凭审核通过的《小学新生入学审核登记表》或《转学申请表》给学生建立或转接学籍。

    三、招生范围


    1、实验小学:白洋路、沿湖路南北直线以西,电机厂支路、牛角塘巷东西直线以南,以及西河、南山柳家、巴家咀、邹家咀。

    2、天宇小学:沿湖路、白洋路至人民路交界以东、人民路以南,万里大道以南、县府路以东、芙蓉路以西,以及东风大道以南至三公里轧花厂支路以西。

    3、县城三小:新妙湖大道(工业园路口)以西、万里大道以北,人民路与县府路直线以北,电机厂支路、牛角塘巷东西直线以北,西至城西大道,杨家港。

    4、县城五小:芙蓉路、三公里轧花厂支路以东,南至东风大道、北至万里大道,以及原都镇中小东片范围。

    5、鄱湖学校:赣北大市场、珠贝城、建材大市场、华浦公馆、美食城。


    四、有关要求


    1、凡符合以上招生条件的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片区学校进行预登记,逾期未登记的学生,将视学校学位情况由县教育体育局进行统筹安排(不能保证在原划定片区就近入学)。

    2、如有提供假证件进行预登记的除不予安排报名入学外,所有假证件将不予退还,一律交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依法按《治安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给予处罚,如构成犯罪,将要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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